不過,應避免透過查察婚姻真實性,影響家庭團聚權的保障,大陸新娘指出,政府應落實輔導和照顧新住民及其子女,保障其訴訟基本權,以符合正當法律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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緬甸新娘遠嫁來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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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生活
卻以同一套查察方式處理,調查報告指出,現行婚姻面談制度的實施對象,對越南與中國地區的拒件率相對偏高,形成差別待遇,而移民真實性與否取決於夫妻共同生活事實,與法規相互間欠缺正當合理關連,此外,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大陸新娘登記辦法」的執行,造成面談通過的外籍配偶,其婚姻真實性可能遭主管機關不時查察予以推翻,影響移民家庭甚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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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仲介
有鑑於台灣面臨少子化與人口結構轉型,監察委員提出大陸新娘調查報告,要求外交部、內政部及陸委會針對台灣移民的面談、簽證審核及境內管理制度予以檢討,以符合現行法規,保障新住民的基本權利。主管機關應保障新住民家庭之共同生活權利,雖是為了防止人口販運,與杜絕外來人口來台從事非法交易,違反法律體系,造成移民家庭在臺灣地區共同生活陷入不確定狀態。